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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其品质的优劣、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民族的前途和命运。青少年已有一定的社会和认识、判断问题的能力,因此,有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预防可能产生的不良行为。
第一要掌握法律武器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也越来越健全,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加入了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许多省、市、自治区都颁布、施行了地方性的青少年保护条例,而且,在许多其他法律中也有大量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青少年通过《法律常识》课等途径了解与他们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就能利用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可能产生的不良行为。同时,对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可以使青少年明白什么行为可以进行,什么行为不能去做,从而引导青少年自觉遵守法律,防止进行不良行为,戒除不良行为习惯。
实践中由于不懂法、不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案例是相当多的。例如:
相反,如果青少年学习了法律,就能自觉地遵守法律,改正或避免不良行为。例如;某校初三有个小赵同学,平时爱追求女同学,还在校外打架。通过学习有关法律,他的法律观念得到增强,委快转变了思想,不仅自己没有犯错误,而且还能劝导别的同学不做坏事,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又如一初三男生不小心用木板砸伤了同学小李的头皮,这件事小李的朋友知道了,出于哥们义气,朋友也想回敬掷板者。由于小李学过法律,知道什么叫违法行为,所以立即阻止了朋友,从而避免了另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同时,学习法律也能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上海某区有两位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被一伙歹徒挟持,两个女孩人少力单,四周又无过路人,一时难以脱身,在歹徒对她们耍流氓时,她们想到了《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中对不满十四周岁女青少年特殊保护的规定,立即警告说:“你们耍流氓,青保条例不会饶过你们。你们的面孔我们认识,我们报告公安局你们吃不消……”这伙流氓一下子被镇住了。事后她们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批流氓受到应有的惩罚。
第二要讲究心理卫生克服心理障碍
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由于青少年本人生理、心理、社会特征的影响和环境的作用,往往会产生一些心理问题,如果不讲究心理卫生,想办法克服这些心理问题,保持心理健康,就有可能产生心理障碍和形成不良人格,导致不良行为。导致不良行为的心理障碍有:嫉妒、自卑、虚荣、焦虑、盲从、偏激、暴躁等。
嫉妒心理严重妨碍青少年的社会适应和健康成长,青少年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消除嫉妒心理:一是要将嫉妒心理转化为竞争意识。青少年产生嫉妒心理也是正常的。嫉妒心理作为一种行为的内部动力,既能推动个人进行不良行为,也能推动个人进行建设性的行为。如果将嫉妒心理转化为竞争意识,用自己的努力做出超过对方的成绩,这时的嫉妒心理就会被成功的喜悦所取代,就会自然而然地消失。二是采取间接补偿法。有的人存在与生俱来的不理想状况,比如高大的身材、好看的容貌等等,个人如何努力也难于改变,这种情况下个人可以通过完善其他可以改变的特征进行间接补偿,在可以改变的特征方面胜过对方,这样也会冲淡自己的嫉妒心理,例如努力学习成为学习尖子;努力增加自己的修养,在言谈举止方面超过比自己漂亮的人;刻苦锻炼身体在运动能力方面超过身材比自己高大的人等等。三是要正确认识自己。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万事如意,一切顺利,事事领先。因此要实事求是地分析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明确哪些是可以通过努力加以改变的,哪些是难以改变或者改变有限的,只有这样才能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优势,承认别人的优势,才能在宁静的尽情下工作学习。四是要有超脱、达观的态度。对于别人的成就、长处要心存赞许,蓄决贬损别人,只能败坏自己的心情和声誉,对自己毫无益处。
自卑是由于个人生理、心理方面的缺陷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对自己评价过低的一种心理体验。自卑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表现为自我评价过低,缺泛自信心。 为了克服自卑心理,青少年应当注意。 |